【輔訊記者/柳怡雯報導】太魯閣族於2004年1月14日被政府認定為一個民族。原本被歸類在泰雅族之內的太魯閣族,大約在三四百年前,因人口增加,耕地及獵區分配不足,開始陸續翻越中央山脈遷移到東部的立霧溪、木瓜溪、陶賽溪等地區。
太魯閣(Truku)族語意為「山腰的平台」、「可居住之地」、為防敵人偷襲「瞭望台之地」。因此,太魯閣族祖先稱住在此地的人為【太魯閣(Truku)族】。
日據時期太魯閣族同樣是居住高山、狩獵水耕,並且視彩虹為神靈橋,但是在語言不通、文化習俗的隔閡下,日人將其歸類為泰雅族。然而,兩族語言卻無法溝通,雖分佈地處相鄰,彼此甚少來往。
由於原住民一直沒有發展文字符號,原住民文化傳承僅靠口耳相傳。原住民母語承載了歷史、文化發展重要特徵,但台灣歷經政權更迭統治下,將會出現母語消失的危機。因此,正名的重要性在於保留各民族的特有性。
正名運動
【輔訊記者/柳怡雯報導】民國73年成立的第1個原住民族運動團體即以「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」為名,開啟長達11年的「原住民正名運動」,包含恢復部落山川傳統名稱,也在1995年立法院通過修正姓名條例恢復原住民的傳統姓名等條例。